关于开展征集校园道路、楼宇、广场命名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4浏览次数:0

 

 

各单位:

   校园道路、楼宇、广场的命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对于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品味,美化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展示学校良好形象,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增加认同感,增强凝聚力,共同挖掘学校的精神品质与人文内涵,构建师生共有的精神家园,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开展征集学校南北校区主干道及学校主要楼宇、广场命名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学校南校区主干道(5横4纵)的命名,9条主干道如图所示(附后);北校区5条主要道路命名(3横2纵),5条主要道路如图所示(附后)。 

2、学校行政楼;原一号教学楼;南校区二、三、四、五号教学楼;北校区一、二号实验楼;学校各公寓的命名。 

3、北校区中心广场;怡馨园广场;南校区音乐喷泉广场;南校区二号教学楼内圆形广场;南校区3号教学楼前广场的命名。 

二、命名的基本原则

1、道路、楼宇、广场名称需与步长文化、企业特色、学校特点相结合,体现学校人文精神、办学理念和核心价值观,并具有关联性、教育性。 

2、命名可结合咸阳地域、历史发展等方面,具有文化内涵。 

3、采用汉语命名,言简意赅,寓意深刻,易读易记;应征者应对每个命名的基本理由作简要说明并对命名涵义附有简明阐释。 

4、命名时可考虑对所在方位的标示作用,与周边的建筑物整体协调一致。 

5、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三、时间安排

1.命名征集阶段(5月15日——5月30日) 

(1)全校师生可登陆学院主页“公告”栏“关于征集校园道路、楼宇命名的通知”进入,了解相关信息并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道路、楼宇、广场命名征集表》。 

(2)征集统一采取电子投稿方式,将填写的《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道路、楼宇命名征集表》统一交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办公室,联系人:郑铮,电话33695972  (行政楼105室)  

2.汇总、评议和评选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将征集上来的全部方案汇总整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议和初选。 

(2)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3)根据广大师生的意见对初选方案进行修改与完善。 

3.研究确定阶段(6月11日——6月20日) 

学校对修改后的作品进行审议,并经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最终确定校园道路、楼宇、广场的命名。 

四、评选与奖励

征集作品一经选用,予以一定的奖励。 

五、其他有关事项

   各部门应对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智慧。本通知的解释权归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办公室。 

附件【南校区主干道平面图.jpg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