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07浏览次数:0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文件

陕商院〔201578

关于下发《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经校务会议、董事会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下发执行。待试运行后再进一步补充修订。

特此通知。

DBSTEP_MARKFILENAME=1429836403343[12250].docMARKNAME=学院公章USERNAME=金曙光DATETIME=2015-04-24 08:51:52MARKGUID={067883AF-F345-4FC6-AA4E-99CD61A4AAF3}附件: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财务管理补充规定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15 423

附件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财务管理补充规定

为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制定财务管理有关补充规定如下:

一、采购与教学资料印刷

(一)3000元以内及零星采购

一般教学办公用固定资产,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资产管理处批准,自行采购。

一般教学办公用低值易耗品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后勤处批准,自行采购。

以上采购经验收、办理入库、出库后在财务处按报销程序报销。

(二)3000元以上及大宗采购

1.一般物资由各单位提出申请,资产管理处牵头按招标程序招标采购,经验收、办理入库、出库后在财务处按报销程序报销。

2.实验室建设及大农物资采购

实验室建设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财务处审核,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批。

实施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校内外专家及校内用户代表对方案进行论证、核价。用户单位将论证报告(含施工图)报基建办审查后,再报董事长批准。

大宗物资采购。由资产处牵头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确定供货商。

验收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用户单位和3-5名校内外专家进行,并出具验收报告。

3.教务处教学资料印刷,由教务处与后勤处按相关规定招标,确定印刷厂家。教务处负责承印工作。

以上采购,经验收、办理入库、出库后,由用户单位负责人、职能部门和财务处核准签字,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到财务处报销。

二、教学出差及教师培训

(一)审批。教学出差及教师外出培训,省内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和人力资源处负责审批,省外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各处室人员出差,省内由各处室负责人审批,省外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因故需乘坐飞机或动车等交通工具的,由院长签字报销。

(二)报销。3000元以内的由各单位负责人和人力资源处负责人签字报销;3000以上由分管校领导签字。

三、教师学生参加省内外竞赛

(一)审批。学生参加各种竞赛,省内由教务处和学生处审批,省外由分管校领导审批。需乘坐飞机或动车的由院长审批。

(二)报销。学生参赛费用由学生处和分管校领导审批,教师费用由单位负责人、教务处和分管校领导签字报销,特殊交通工具由院长签字报销。

四、经费报销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

1.3000元以内,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按报销程序报销;

2.3000元以上,由经费主管部门和分管副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按报销程序报销;

3.3万元以上,由院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按报销程序报销。

(二)各类评审费及学术报告费,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由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后,按报销程序到财务处报销,且不得跨项目支付。

(三)各类出差、培训,省内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省外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处按报销程序报销,乘坐交通工具严格执行学校标准,确因工作急需或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和动车交通工具的,由院长审批后到财务处按报销程序报销。

(四)各类经费严格按预算执行,专款专用,不得跨项目使用。

抄送:校领导。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4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