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教职员工合同到期续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5浏览次数:0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人力资源处

 

    人函【20157

关于教职员工合同到期续签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我校部分员工合同即将到期需续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签《劳动合同》原则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和用人计划,确定续签劳动合同的人选和签订年限。学校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在校工作连续超过10年的员工,可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退休人员,签聘用协议。

一般员工退休年龄规定:男干部、工人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返聘的处级干部、教师应签聘用协议;其他岗位类别的在编员工,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不再续聘;不再续聘的员工,单位负责人应提前30天找其谈话,并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人力资源处。

二、续签劳动合同程序:

1、由个人向所属单位负责人提出《续签合同申请》(新入职的不用填写续签合同申请,直接签订合同);

2、员工所属单位对员工工作做综合评定,并决定是否继续聘用和聘用期限;

3、由各单位办公室统一收取,交表要求:

1)按照行政、教师、辅导员、实验员、教辅、工勤分类统计;

2)如有原单位、已退休人员、在其他单位交社保的统一分成一类;

填报《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部门教工合同到期续签申报表》与《个人续签申请表》,经领导签字一并交予人力资源处。

4、合同类型

1)、劳动合同:在学校缴纳社保或人事档案在学校托管职工签订;

2)、聘用合同:返聘、已退休、有原单位、内退签订聘用合同。

注:1、领合同书时,按照“交表要求的内容分类整理;

2、《续签合同申请表》、《部门教工合同到期续签申报表》在学校网站(人力资源处-下载中心)。

附:虽后人力资源处按部门下发劳动合同到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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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人力资源处

                            一五年六月十五

抄送: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