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关于规范教职员工仪表言行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7浏览次数:0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办公室文件

陕商院办〔201513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关于规范教职员工仪表言行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品牌形象,更好的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在评估期间特对我校教职员工的着装及言行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着装要求

1、统一佩戴校徽;

2、着装要得体端庄、平整干净,符合自身年龄和职业特点;

1)男教工着装要以清爽整洁的衬衫、T恤为主。严禁穿短裤、运动裤(体育教师上课时除外)。

2)女教工着装应以庄重合体的职业装为主。严禁穿薄透、暴露、颜色过分艳丽的衣服,严禁穿吊带装、超短裙、超短裤或运动装(体育教师上课时除外)。

3、仪容大方得体,整洁素雅;

1)男教工面不蓄胡须、容整洁干净,不留长发、不佩戴耳环、耳钉或夸张饰品。

2)女教工不得浓妆艳抹、留怪异发型、或佩戴夸张饰品。

二、言行举止要求

1、讲普通话,用文明语;

2、轻言细语,态度和蔼,不在餐厅等公共场合大声喧哗;

3、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禁止校内饮酒;

4、注意用餐文明,自觉排队,保持餐厅环境卫生,餐后将餐具送回指定回收处;

5、爱护校园环境,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DBSTEP_MARKFILENAME=1434331295395[12507].docMARKNAME=党政办公室USERNAME=金曙光DATETIME=2015-06-16 10:44:34MARKGUID={12F0106E-97B4-4195-9CC9-8F5EEE650921}望广大教职员工注重个人形象、规范自身行为举止,以饱满的精神面貌、积极热情的态度,共同迎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党政办

                        2015615

抄送:校领导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6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