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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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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商院〔2012〕165号 |
关于印发《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机构与编制设置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机构与编制设置方案》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机构与编制设置方案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12年12月25日
附件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机构与编制设置方案
一、关于机构设置与编制的指导思想
为适应我校提升内涵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机构和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我校现状和未来发展规模,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布局,精干高效,职尽其能,人尽其才的指导思想,特制定学校管理职能设置和员工编制方案。
二、关于机构设置与编制的基本原则
⒈坚持适应性调整原则。要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兼顾未来(按在校生12000名定编制;现有在校生14000名左右),着眼发展,适度调整。
⒉坚持总体性统筹原则。要统筹机关与二级学院责权划分,前者强化政策研究,宏观调控;后者强化微观管理。
⒊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倾斜性原则。保证教学学生工作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三、关于管理机构设置及编制的规定
(一)党政机关机构设置和编制相关细则
⒈职能相近、工作性质接近的机构,合并办公;
⒉职能互相有联系,工作内容和性质有交叉的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多个牌子;
⒊必须设置但编制过小的机构,采用挂靠的方式,设岗而不单独设立机构;
⒋涉及全校的阶段性、临时性的重要工作,不设常设机构,采用抽调整合方式成立临时组织机构,任务完成后各返其岗;
⒌减少管理层级,严格控制科级机构的设置,实行扁平化管理,对外工作需要或工作量大且岗位编制在三人以上者方可设置科室;
⒍严控处、科级岗位职数。处(部)级职能部门一般配备1名正职,个别定编在15名以上且设3个以上(含3个)科室的可增配1-2名副职;科室配备科长(主任)或副科长(副主任)1名;岗位编制,坚持一岗/双职或多职原则。
(二)二级学院管理机构设置和编制相关细则
⒈坚持管理重心下移,编制适度的倾斜;
⒉管理机构及岗位设置以“十二五”规划为依据,兼顾未来(以在校生为12000核计),对个别专业在校生人数过多(偏少)的二级学院,适度控制上限(放大下限),合理设置和定编;
⒊以其干部具体情况,院党政主要领导可以交叉兼职,原则上党总支书记由院长兼任。
⑴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设院长1名、副院长1-2名,党总支副书记1名;设教学行政办公室主任1名,干事2名;设学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干事1名;
⑵学生人数在1000-2000人,设院长1名、副院长1名,党总支副书记1名;设教学行政办公室主任1名,干事1-2名:设学工办公室主任1名,干事1名;
⑶学生人数在1000以下,设院长1名,党总支副书记1名,设教学行政办公室主任1名;设学工办公室主任1名,干事1名;
⑷对于个别学生和员工人数偏多,或工作量偏重的学院,可酌情配备1-2名院长助理或增配1名干事岗位,以分担相应工作。
⒋学生工作辅导员按照1:200配备,人数超过2000人的学院适度增配;
⒌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编制依据相关专业实验课时及工作量等情况计算;
⒍教师配备原则;
⑴专职教师编制以师生比为(1:18)*0.6*a配备;
(注:a=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课总学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
⑵教师(含兼职)专业技术职务层次设置比例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1:3:4:2;
⑶公共、基础课、综合素质课程教师配备的基本原则:
①公共基础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外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②按照每年招生人数、人才培养方案、教师带课课时要求,确定各公共课教师编制;
③编定公式:专职教师数= ,大语课、高数开班人数暂定为50人,计算机开班暂定为60人,综合素质教育为100人;
④承担公开课的教师编制归承担其教学的学院(部)。
(三)特殊情况需增加编制,须经人事处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董事会研究决定。
抄送:校领导 | |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党政办公室 | 2012年12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