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9浏览次数:0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办公室文件

陕商院办〔20166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642日至4日放假,共3天。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假期严禁组织师生外出参加有安全隐患的集体活动。

(二)图文信息管理中心电子阅览室、期刊阅览室正常开放。

(三)学生工作处按规定安排好辅导员的工作,保证学生45日(星期二)正常上课。

(四)后勤处要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保证在校师生的正常生活,防止水、电、气等意外事故发生。

(五)保卫处要强化治安保卫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六)各单位于330日前将假期值班人员报至党政办行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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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329

抄送:校领导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3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