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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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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6年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假期严禁组织师生外出参加有安全隐患的集体活动。
(二)图文信息管理中心电子阅览室、期刊阅览室正常开放。
(三)学生工作处按规定安排好辅导员的工作,保证学生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课。
(四)后勤处要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保证在校师生的正常生活,防止水、电、气等意外事故发生。
(五)保卫处要强化治安保卫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六)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假期值班人员报至党政办行政科。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抄送:校领导 | |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党政办公室 | 2016年3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