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赋能】增强法治意识,做新时代普法者——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师生赴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07浏览次数:0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德法教研室分上下午两批赴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以“增强法治意识,做新时代普法者”为主题的实践教学活动。

一、做守法公民,庄严宪法宣誓

现行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障。为树立学生的宪法信仰,到达后带队教师首先组织学生进行了宪法宣誓,在国旗下立下庄严誓言: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保障宪法实施,时刻忠于祖国。

二、参观“同心圆”基地,触摸法律温度

师生们在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了同心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首先,由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郭主任以“国家宪法日”为主题,向同学们讲解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绝不是喊口号,而是要踏实地学习宪法具体条文,掌握宪法的体系与逻辑,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等内容。其次,郭主任结合人民检察院法律职能及宪法定位,给同学们讲解了宪法第三十七条关于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具体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最后,郭主任给同学们推荐复旦大学王德峰教授的《寻觅意义》一书,并告诫作为大一新生的同学们,一方面要认识你的大学,知道自己要什么,要学什么,学了之后要干什么,不要只做学习的机器,要懂得更新思想和提升自己,只有脚踏实地,才能仰望星空。另一方面,要心怀大德,心怀对法律的敬畏,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

随后,讲解员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展厅中的各部分内容以及展品进行详细的介绍。学生们依次参观了“青春加油站”“秘密探索园”“超越发展区”“成长体验区”四个主题区域。同学们近距离了解了法的起源、宪法及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检察院的职能以及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的特别制度,也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制度知识。通过观看短视频和情景模拟,大家懂得了怎样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坚守内心的道德良知,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事件,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在观看了关于未成年人遭受暴力的公益视频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在未来的生活中面对此类行为时要勇敢站出来,以一名新时代大学生的身份去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树立了社会责任感,提升了法治意识。生动有趣的讲解和真实的案例演示,也在同学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

三、沉浸式互动体验,感受智慧设备

互动游戏“吸毒后的我”,利用大屏幕向同学们直观的展示了吸毒后身体器官的变化,以此告诫同学们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法律知识竞答环节,同学们踊跃参与,让本次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有趣,教育效果也更加显著。中心引进了手持心理测试仪、漂浮反馈训练舱、眼动跟踪数字沙盘、VR运动释放系统等智慧设备,学生在参观过程中切身体验了各项设备,感受了智慧科技对于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测评、疏导宣泄的有效帮助。

通过情景再现,完美呈现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等审判环节,生动地再现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庭审过程,严肃紧张的庭审气氛让旁听的师生们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神圣。

学生们自主进行朗诵、歌曲、法治故事、法治小课堂等多项活动。在实践接近尾声时,学生以“法在我心中”为题目进行了慷慨激昂的诗歌朗诵,改编歌曲“孤勇者”以法治为主题重新填词,高唱法治歌曲。

通过此次实践教学活动,参与实践的全体师生充实了宪法及法律相关知识储备,在对中心的各类项目的切身体验中也更好地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认识到国家在法治层面上更注重把握“人”的核心地位,尤其是对于对于未成年人的引导与保护。正所谓“少年强则国强”,以发展的眼光把握青少年在中国梦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当代大学生应当以国家振兴为己任,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注入青春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