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赋能】培养法治思维、推动法律践行——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赴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24-12-17浏览次数:26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铸牢新时代大学生法律意识与法治思维,提升广大商贸学子学法、知法、懂法和用法能力,20241213日上午,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师生前往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培养法治思维,做新时代法律践行者”社会实践活动。

师生合影

参观

央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占地839㎡,是集合了青少年法律知识普及、自我保护意识培养、防毒禁毒宣传、心理压力测评与疏导和法庭模拟实践为一体的多功能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未央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被未央区团委纳入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全国试点重点项目,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践基地、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创新实践基地。

参观

与本次社会实践的同学为大一新生,刚刚完成从未成年到成年的阶段跨越,法律身份的转变也必然需要法律观念的更新。未央区检察院李晶检察官热情地接待了来访的师生,从法律常识普及、青少年自我保护、毒品危害与预防、青少年心理压力的测评与缓解等方面,结合展厅所展示的案例运用现代化设备给予深入的示范讲解,给同学们上了一堂既真实又震撼的生动法律课程。同学们围绕毒品类型及预防措施、校园霸凌和自我保护以及心理测评和压力释放等关心问题倾听李晶检察官耐心细致讲解,并对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展开了积极提问与互动。李晶检察官通过自身办案真实案例以及自身渊博的法律知识对同学们所关心的问题一一做了回复与解答,并叮嘱同学们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合格的共和国公民。

参观

在参观结束后,部分同学围绕相关案例参与了模拟法庭活动。同学们围绕因感情纠纷而激情杀人的真实案例,通过模拟对“犯罪嫌疑人”庭审及宣判过程,在公诉方与辩护方的博弈中感受法律;在“法官”的庭审中体悟法律;在“嫌疑人”认罪伏法的言辞中理解法律。通过一场真实感与趣味感并存的模拟法庭活动,同学们在加深了对法官、检察官、律师在庭审中的职责作用理解的基础上,更切身感受到了法治在庭审过程中的运用和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与法治思维。

模拟法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同学们不仅提升了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更加强了同学们对“法治”一词的感悟与理解。同学们纷纷表示只有在生活中处处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努力成为一个个法律践行者,才能推动法治社会的整体进步,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持续向前!